人社部发〔202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要紧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决定,推行第四轮(2025-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总体需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行乡村振兴策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进步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变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水平、发挥用途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年轻人人才队伍,为全方位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商支持。
(二)目的任务。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并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进步需要,当令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用五年时间,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切需要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革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2、健全选拔招募政策
(三)拓展服务职位。革新职位开发模式,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职位。加强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切需要职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职位。鼓励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职位。
(四)科学拟定招募策略。结合基层人才需要和职位空缺状况,合理确定招募规模、条件。各地可在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基础上,适合扩大招募规模。严格选拔招募程序,推进部、省联动发布招募策略、考试公告等工作。招募计划要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向脱贫区域、艰苦边远区域和少数民族区域倾斜。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区域,可适合放宽专业需要,减少开考比率,提升招募当地户籍毕业生比率。
3、强化培训培养
(五)提升培训水平。深入推行三支一扶职员能力提高专项计划,加大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范围的示范培训,中央财政根据每个人每年3000元给予补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三支一扶职员每个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强化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职员纳入有关行业人才培训范围。各地可依据实质,拓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
(六)加大训练培养。择优选拔三支一扶职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强化职位训练,打造导师培养制,推广一帮一传帮带等结对帮扶做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规定的支医职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帮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推进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年轻人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衔接,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职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
4、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七)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职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根据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薪资收入水平确定,并依据物价、同职位职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在艰苦边远区域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区域津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区域每个人每年3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个人每年4万元),中部区域每个人每年2.4万元,东部区域每个人每年1.2万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投入责任,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八)落实社会保险等待遇。三支一扶职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各地可依据实质,按规定为三支一扶职员办理补充医保、重大疾病、人身意料之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中央财政根据每个人3000元的规范,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职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各地要为三支一扶职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员工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5、加大平时管理
(九)严格考核管理。三支一扶职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为两年,期间原则上不能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要加大对三支一扶职员平时、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对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可拓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每人事档案。各地要完善三支一扶职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可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质,给予考核出色及合格的肯定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准时谈话提醒。
(十)做好平时服务工作。各地要按期拓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听取三支一扶职员的建议和建议,学会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要关心关爱三支一扶职员,按规订做好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递、党团关系接转等工作。要加大对三支一扶职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准时吸纳符合条件的职员加入党组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准时为符合规定职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促进服务期满流动
(十一)加强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定向考录。各省(区、市)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依据当地区实质拿出少量或比率的职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职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网站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职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职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支一扶职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促进多途径就业创业。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职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准时或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职员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历程的职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个人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政策。三支一扶职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7、工作需要
(十四)加大组织领导。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能,一同推进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用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搞好衔接交流,抓好工作落实。
(十五)严格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中央补助资金测算工作,按时申报年度补助资金。财政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结果,向各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当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按肯定比率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方法,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加大绩效评价,加快实行进度,提升财政资金用效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大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绩效管理和运行监控,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分配的要紧参考依据。
2025年三支一扶计划推行工作启动在即,各地要高度看重,根据时间节点和工作需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行工作。工作中遇见的有关状况和问题,准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反馈。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林草局
共青团中央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