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民厅〔2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现将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总体需要
推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的亲切关怀。各单位要高度看重,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培养一大量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备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革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商支撑。
2、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实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2.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各招生单位要将骨干计划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予以优先保障,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挪用。
2025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
3.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对人才的实质需要,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介绍、学位种类和招生方法,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率原则上高于招生总数的50%。招生单位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率不能超越10%;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区域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率高于80%。
4.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8所高校承担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任务。
3、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区域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职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见附件1)。
4、资格审察
1.审核方法。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察的责任主体,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需要,制定当地区考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法,同时畅通信息交流途径,引导考生考试报名当地区急切需要的专业。
2.考生公示。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拟赞同考试报名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5、考试录取
1.考试报名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考试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需要。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与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各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准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维持一致。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6、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情,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各招生单位有关规定实行。
2.教学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需要、统一管理,不减少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招生单位有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在拓展奖助学金评定时,要充分考虑骨干计划学生的特殊性,予以适合倾斜。
4.鼓励招生单位从已录取骨干计划学生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学生参与到本校低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需要履行协议回定向区域和单位就业,不能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赞同(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赞同),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考试报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
1.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2.考试报名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考试报名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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